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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2023-06-13 15:3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开政联〔202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6个主管部门6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8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随军的、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汴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年龄和工作年限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1月1日后退役(休)或调离驻汴部队的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

  2.已享受过政策性安置的随军家属。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随军家属报名资格和加分审核

  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

  1.报考人员需到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2.各驻汴部队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提供汇总本部队人员配偶的其他加分佐证材料,包括随军审批报告表、军人现职务任免报告表、军人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和奖励通令4个文件的复印件3份(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公章),提供军人现任职务证明,填写加分表汇总表,并按期上报市双拥办。

  3.市双拥办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加分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反馈至各部队。各部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由市双拥办汇总报市人社局。

  4.对填报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部队和个人进行通报。公示举报电话:0371-22515655。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12:0013:00-17:00

  1.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双拥办现场报名。

  ①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②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各岗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所附电话。

  2.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缴费

  应试者在报名当天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费,考务费30元/科。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

  各驻汴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按公示无异议并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6月29日-30日9:00-17:00到各驻汴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