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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源市和平县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2023-05-12 15:10: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河源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河府〔2021〕43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现面向驻和平辖区现役军人随军(队)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驻和平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配偶。

  二、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本人持以下材料: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配偶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家属随军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国营企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3.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考试

  此次招聘的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一)笔试

  1.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时间:2023年6月3日上午9:00,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形式: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4)其他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