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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2批招聘公告
2021-05-19 09:0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中共党员。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两种情况,年龄可放宽至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专任教师岗的社会人员如有中级职称的,或应聘专职辅导员岗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校级副部长、院级正部长及以上(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等),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指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工处、招就办、团委)。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2021年毕业尚未就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含在职研究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19日09:00--5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5月19日09:00--5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5月19日09:00--6月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5月19日09:00--6月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