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钦州市“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
2023-04-19 11:53: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⑤其他需要的佐证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可选报1个意向岗位。

  ②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3),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⑤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对照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如遇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统一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成绩。

  温馨提醒: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党校(岗位代码2023004-2023008)的职位只接受网上报名,另外在钦州组织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可与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396632)。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入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六、享受待遇

  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会,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州市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