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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酒泉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4-03-05 09:32: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机关单位工作力量,促进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全面发展,根据《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实施办法》,现就玉门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20个岗位2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参公人员;

  3.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八级职员及以下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教育系统的教师不得报考);

  4.酒泉市其他县(市、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24年3月);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须满5年、乡镇事业干部工作须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

  7.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录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6.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酒泉市其他县(市、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报考),每名考生只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公务员、参公身份干部可报考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事业身份干部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到组织部511室报名,报考事业岗位到市人社局1807室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按照选调的资格和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函告所在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核减选调计划、合并职位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取消岗位在铁人先锋网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3月9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