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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2024-03-01 11:5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磐委办发〔2023〕29号)和《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磐人社〔2023〕55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33名。

  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https://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681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二、招用范围

  范围和对象、条件参照《磐安县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试行办法》(附件4)。

  三、招用程序及办法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用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9:00。

  网址:https://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681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职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及积分

  资格审核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11:30。

  由招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积分材料提交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17:00。

  通过资格审核的,向招用单位提供报考条件所需的材料及积分所需的材料,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积分表(附件5)、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和积分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积分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安排

  根据各积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1-2名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3-7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8-9人的,按招聘10人计算面试人数),最后一个名额如积分相同的,积分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用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3月12日—3月13日。公示开始后,公示无异议者,参加面试。有异议经查实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在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招用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积分不带入面试计算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积分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6个月内参加人事考试并由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含教育、卫健)组织体检合格的,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免予体检。

  考察按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