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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柳州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0 19:16: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鱼峰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鱼府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鱼峰区拟于2023年8月-2023年10月开展2023年度鱼峰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共20人。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报考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3.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七)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

  (八)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3年7月31日(含31日,下同)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8日(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柳州市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418室),咨询电话:0772-3162460。

  4.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1)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1.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出具审核意见。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城区一个岗位,对于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发现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论招聘工作进行至哪一个环节都立即中止,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统一通知报考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或考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