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31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招聘对象的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23年淮安市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6.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本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淮阴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的缴费确认;淮阴区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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