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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安市淮安区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3-19 16:3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2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的情形外,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按《2021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报考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7.除报考幼儿园教师C岗(岗位代码40)的应聘人员限淮安区生源地外,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