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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双峰县县互联网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5-06-18 19:17: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娄底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2012]16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2014]6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是双峰县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新闻采编人员,共招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除具备《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专业,2年及以上从事新闻、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2、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分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3张,并填写《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到指定地点报名。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7日(电话:6822227)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县新行政中心5465房)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原则上,准予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否则不开考。

(二)统一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按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2:1的比例要求划定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由考官组负责评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二项成绩按比例折算成应试对象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不能确定体检人选的,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等额进行确定。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建议人选,再次组织体检。递补人选仍然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列为正式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讨论决定

县委组织部将考察合格的人选提交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中产生拟聘人选。

(六)办理相关手续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的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 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