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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阳祁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3人)
2023-03-01 09:4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13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祁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为《职位表》。《职位表》中"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分别于2023、2022、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4、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技术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能在学信网上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专业要求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因医疗系列的执(职)业或技术资格证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2021、2022、2023年毕业报考本次招聘D类岗位的人员,可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执(职)业或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职位表》中有各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

  (2)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3)其他条件按照各行业规定提供。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