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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桂东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28 11:32: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60人,将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增设笔试筛选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1)教师类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

  (2)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形式详见《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及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适时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体检合格需选岗职位的考生进行选岗,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自己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桂东县人民医院和桂东县中医医院招聘岗位,业务能力方面需到所报考单位试班1个月。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定。经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571。

  六、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桂东县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桂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对应人才奖补等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