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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04-07 15:32: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九、相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0451-88060138;

  电子邮箱:hsdszk@126.com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应届毕业证明书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