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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漠河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公告
2022-12-29 22:18: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市域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我市应对新冠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填补专业领域人才需求,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经漠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按岗招聘、统一规范、分类实施、综合管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19个岗位32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漠河市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漠河市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四)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12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含)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漠河市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或具有医疗相关专业执业(助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漠河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三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六)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身体健康,热爱医疗事业;

  (七)报考护理岗位的需要执业证书,其他岗位的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在读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漠河市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漠河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同步在漠河市融媒体中心相关媒介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

  (二)报名时间及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

  8:30-11:00,14:00-16: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0457-288569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①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近期1寸照片5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③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普通中等专业(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④下载并用A4纸打印《漠河市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初中院校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