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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2019-09-27 22:12: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杭州市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杭州市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60.191.75.52:8009

余杭区人才服务网:http://www.yhqrcfw.com/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入党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服务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8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①“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注明“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包括杭州市区常住户籍的社会人员和杭州市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栏注明是“杭州市”、“浙江省”的,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户籍不限;

②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③“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曾在军队服役、个体经营,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具有**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招聘岗位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④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2019年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招聘政策问答”);

⑤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同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8日9时—10月14日17时30分。

报名网址: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60.191.75.52:8009)。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招聘政策问答”)。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