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公众号(huaihaiguojigangwuqu)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具备《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区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 2024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
- 2024年无锡宜兴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 2024上半年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镇江市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 2024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2024年镇江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第一次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 2024年宿迁市宿豫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 2024年宿迁市宿豫区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公告
- 2024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政教师公告
- 2024年江苏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 2024年南通启东市水务局堤闸管理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 2024年南京市儿童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徐州市丰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4年镇江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卫技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