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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妇幼保健院招聘方案
2021-11-08 15:12: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贵州省妇幼保健院(贵州省妇幼健康科学研究中心、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所)成立于2018年7月,是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省级三级妇幼保健院,现正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医院建设。省妇幼保健院金仓门诊部:在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14号建设省妇幼保健院门诊部,建筑面积3038.16㎡。着力打造具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妇幼保健一体化门诊、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儿童体检中心和儿童康复中心为重点的特色门诊部。省妇幼保健院一期项目乌当分院:在贵阳市乌当区建设三级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24958㎡,编制床位200张。配置有大型设备3.0T核磁、64排CT、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钼钯X光机、全高清宫腹腔镜手术系统等一系列大型先进医疗设备。     

  我院秉承“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思路,建成集妇幼公共卫生管理、预防保健、临床医疗、康复治疗、教学培训和科研创新等为一体的贵州省妇幼保健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科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

  1.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3.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