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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第一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2-23 11:3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规定范围内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领导干部及理论骨干的培训、轮训及其他专题研讨任务,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二、拟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若应聘人员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材料;

  4.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学籍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提供论文及科研成果),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资格条件

  1.学位要求为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起始日;处分截止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共广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www.gzswdx.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

  采取应聘人员通过邮寄相关材料报名的方式,以应聘人员寄出报名材料的日期作为报名计算时间。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减少或取消岗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99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510070

  电话:020-37665182、020-37665113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

  (三)资格初审

  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对报考者邮寄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广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个人简历(见附件4、贴近期免冠一寸相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党员证明、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现场提交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供查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始终,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