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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3-11-28 14:5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2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港澳籍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5.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