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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招聘公告
2023-10-30 20:4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东教育指导中心及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西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地点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考点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从化区。

  (三)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的心理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考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考生或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广州市从化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