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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招聘雇员公告
2023-07-27 09:5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珠区委统战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具体工作岗位由我部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详见《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四)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需参加夜间、节假日协助执法巡查工作;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六)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邮箱:hzqwtzb@126.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聘工作人员”命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7月28日(共3个工作日,7月28日18:00截止,以报名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本次招聘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设置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名时间将适当延长(具体时间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海珠同心园(海珠区石岗路12号)。

  笔试形式和内容:用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战线基础知识、民族宗教基础知识等。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中旬(以具体通知为准),海珠同心园(海珠区石岗路12号)。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统战微信公众号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5%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