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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2 11:40: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为怀化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1081号。

  为加强市交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交易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相关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3),具体专业名称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交易中心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报名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报名公开选调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2.选调条件

  (1)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7月日止;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日后出生)。需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详见附件3)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选调文字综合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附件1、3。

  四、招聘、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