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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公告
2023-11-19 10:40: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现就江苏省扬州市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200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扬州市本级岗位63名,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岗位137名。选聘岗位分布、选聘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

  3、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教育岗位的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选聘名单公示之前,已在扬州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聘范围之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8、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报扬州市2024年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并按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各岗位的报名电子邮箱。每位报名人员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可分别从市区岗位(扬州市本级、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县市岗位(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中各选报1个岗位,如同时进入市区、县市岗位综合考察环节,只可选择其中1个岗位参加。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12月15日16:00。

  报名人选须按顺序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整理成1个PDF文件后,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须按照学分加权计算,加盖院系公章;

  (6)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7)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

  (8)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综合性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

  (9)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10)已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提供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