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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27 16:42: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集中公开招聘7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河源市预防保健中心)成立于1989年6月,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处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河源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无偿献血,血液采集、检验、分离,临床用血供应,血液储存质量控制等工作。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4年经河源市政府批准设立,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300张。2015年经批准加挂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预防,心理卫生,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精神卫生危险因素和常见精神障碍的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监测,以及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7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河源市中心血站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财政核拨工资政策及相关待遇;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员额制管理人员,执行财政核补工资政策及相关待遇。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须双面打印),并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2张(相关证件、证书仅收取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如服务基层项目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