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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充市西充县“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公告
2023-10-20 17:05: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西充县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16人,详见《西充县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截止时间

  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24时止。

  四、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引才需求信息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六、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xichongrc@163.com。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3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充县事业单位实际,本次考核招聘招引人才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社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0:1及以上的,先进行综合知识笔试,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人选。面试分数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