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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招聘第二批高级岗
2023-09-19 14:53: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高级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的扫描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进行体检前提供;(3)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材料的扫描件;(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耿老师

  联系方式:0531-82629201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玉兴路17号综合楼717室

  电子邮箱:sdszfyrsk@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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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