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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2号)
2021-12-17 19:16: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aii.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9(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

  (责编:黄克峰)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2号).xlsx

  附件2: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12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