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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于都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公告
2023-04-21 12:36: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我县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县”等战略部署,促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研究生为我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考生报名截止日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已经被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于都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2.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的规定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如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关于“限于都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