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江西赣州南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3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5-05-04 16:41: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硕士研究生到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医德和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市南康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4月30日。

二、招聘原则、方式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 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5月4日通过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赣

州市南康区人事人才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 日至14 日(正常上班时

间)。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局干部人事科(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中路21号)。

3、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学历查询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办理完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加盖校方印章修完所有学科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信等,待毕业后再统一组织验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南康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招聘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5月20日到赣州

市南康区卫生局干部人事科领取考核准考证。考核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

考核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德才表现、专业知识等为主要内容。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报名人数超出招聘岗位数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末位成绩相同的,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长者。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相同或难以界定的,取硕士毕业时间在前者。报名人数未超出招聘岗位数的,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方可聘用。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各专业相关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确定。

(二)政审。政审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医德医风、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政审结束后,形成书面政审材料备案,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