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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聊城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1 20:27:4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未就业是指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在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会保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总量控制备案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待遇

  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事业编制(含备案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享受正科级(七级职员)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公务员职务。

  引进博士研究生在聊城地区购房可以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文体服务等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请符合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将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材料发送至邮箱:sxrczx@lc.shandong.cn。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2)学历、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3)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