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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招聘公告
2022-11-20 22:2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独墅湖院区)于2013年经江苏省卫生厅批准设置,纳入苏州市三级医院区域卫生规划,为苏州大学与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双方共建共有,并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建医教研三者于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同时,医院依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充分借力自贸区优势,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凝练特色技术,突出专科优势、打造特色品牌,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1),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招聘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9.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11.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文件精神,由医院协助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入编。具体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12.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