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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招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3-09-15 16:2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2名,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3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具体报名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C栋220室,咨询电话:0756-7262787。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核

  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对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在本单位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