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惠州惠城区芦洲镇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人选通告
2023-09-04 10:2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惠城组通〔2019〕50号)及惠城区实施意见,加强镇干部队伍储备工作,现就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人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建联络员招聘职位、职数、待遇及条件

  1.岗位、人数: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5名党建联络员,作为镇干部储备人选。具体详见《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人选岗位表》。

  2.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中共党员。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党建联络员: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治安队员人选招聘职位、职数、待遇及条件

  1.岗位、人数: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1名治安队员人选。具体详见《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治安队员人选岗位表》。

  2.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治安队员人选: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