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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营市东营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5-25 09:1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5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30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5月31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招聘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6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22日9:00-6月24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6月1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qjszp@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251879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