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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4 15:20:12   地区:宁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招聘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所需专业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符合《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应聘者应认真填写《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xjy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料包含:报名表、电子照片(1寸免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企业工作经历(包括社保缴费台账和劳动合同等)、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件名称”。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8:30至7月23日17:30,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超出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报名资料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资料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将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