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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 17:2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是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促进保障工作,承办应急资源管理平台运营和社会力量救援行动联络服务有关工作,参与社会应急资源管理体系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有关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紧急救援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1人(京外生源)、社会在职人员1人,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者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7时,将《紧急救援促进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我单位公开招聘指定邮箱:jljz19@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材料有: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双面)、学位学历证书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等。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历+毕业院校+应聘部门及岗位(应届毕业生)。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材料有: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双面)、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书以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历+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应聘部门及岗位(社会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