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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泉州晋江市定向招聘第八批村务专职工作者25人公告
2013-08-26 10:28: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晋委办[2007]40号)、《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案》(晋委办[2010]8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若干村(社区)定向招聘第八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定向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25个,具体招聘单位、定向村(社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和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

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从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及管理工作,全脱产常驻所在村(社区)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负责“计生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户籍在定向村(社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工作。

3、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自2006年3月17日以来,无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筑行为或虽有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但已到所在镇(街道)的国土资源所或行政执法中队办理登记,并于2007年3月17日之前自行拆除的。

8、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9、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它基本技能。

 

现任或曾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经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审批表见附件2),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未达到大专的人员,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五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否则取消续聘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上旬(具体以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报名材料和证件: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原则上应到现场报名,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村(社区)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跨村(社区)报考;③报考人员要如实清楚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镇(街道)另行通知。

2、面试条件及要求。经过资格审查后,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刚好是招聘计划数三倍,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三倍,则由所在村(社区)按规定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按推荐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招聘计划数三倍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三倍,则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1-2天或取消该村(社区)招聘计划。面试当天,若实到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二倍,则该职位不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