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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2023-10-24 18:04: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一、引进原则

  以满足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校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解决专任教师短缺等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

  二、引进数量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应届优秀毕业生107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引进对象、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部属公费师范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现场报名、面试、签约、考察的方式进行。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11: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2024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4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院系章)(附件4)、在校证明(院系章)(附件5),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