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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公告
2023-11-14 17:0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党政管理人员(事业编制)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编制内党政管理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11月13日起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见《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属医院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工作经历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2023年11月25日17: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3年11月26日17:00前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