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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赤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1名)
2022-04-11 20:49: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重要提示:1、此次招聘笔试时间与部分其他地区、单位同步进行,请考生注意只能报考一个单位;2、部分岗位专业条件较多,笔试科目会有侧重,请考生报考时注意;3、招聘单位不公布每日报名情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选择报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赤峰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开展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1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部分岗位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4日(不含)至2004年4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4月13日。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4月14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