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度成都彭州市10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1 11:23: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彭州市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考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3:1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址,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5天后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1寸照片2张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套),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彭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彭州市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额名额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七、体检

  招考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招考主管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