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共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1-11 16:5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2021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招聘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二)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

  1、成都市退役大学生士兵:①从成都市应征入伍;②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③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④截止2021年11月16日尚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服务郫都区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郫都区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且截止2021年11月16日尚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3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8日-12月10日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暂定)

  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调整的,将会提前在市人社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都人事考试网、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