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1年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12-15 18:5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是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产品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检定、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标准制订、修订与验证工作,提供有关技术支撑服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单位网站主页:http://www.sdzjy.com.cn/。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12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1:00—12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www.sdzjy.com.cn/),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2月2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阅读并同意《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以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