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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馆陶县博硕引才公告
2023-06-28 17:34: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县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为馆陶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46名,其中事业单位17名,民营企业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共46名,其中事业单位17名,民营企业29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馆陶县2023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民营企业岗位对年龄不作限制)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馆陶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

  1.发布公告。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引才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后扫描);

  ②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居民户口簿;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存入同一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gtzzbbgs@126.com。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选聘岗位+考生姓名”,如:中共馆陶县委党校职员--张三。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需考生本人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测评。

  ①测评方式。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

  ②测评要求。《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面试地点将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