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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兵团杂技团招聘6人公告
2013-08-05 18:39: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013年新疆兵团杂技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经兵团人社局批准,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现根据国家和兵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兵团杂技团的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兵团杂技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杂技表演专业演员。

一、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杂技表演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一定的杂技表演专业技能和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方法

结合艺表团体的专业特性,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形式进行。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brs.gov.cn)向社会发

布,信息发布时间从2013年8月2日开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和获奖证书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评等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进行考试。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建设路建设巷26号兵团杂技团业务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陆主任0991-2333536手机13899855739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3日

(北京时间10:00-19:00)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等形式进行,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择优竞聘,考试时间:2013年8月14日下午(北京时间16:00-19:30)。

1、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评考评小组由艺术专家7人组成,其中外请专家4人,团内专家3人。

2、面试,由考核组的专家针对应聘的岗位,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表演常识的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

3、专业技能测评,分为基本功测评44分(顶功、跟头),节目测评56分,经考核小组全体成员对其专业水平进行测评打分。专业技能测评总成绩100分。

4、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评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另行通知),总成

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70%。应聘者面试及业务技能测评的成绩,由单位业务部门及人事部门当场根据考核小组成员打出的分值,进行汇统核定,登记、备案,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核

总成绩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由兵团杂技团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监督

兵团人事、宣传部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程序。申报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认真按照考试的要求,参加各项考试项目,否则,取消招聘考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