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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办学校财务人员公告
2023-05-26 10:5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学校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财务工作人员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财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之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六)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城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6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6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2960305。

  4.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6日16:00。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