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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弥勒市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08 15:5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五)考察

  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弥勒市中医医院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备案制编制人员管理,待遇按照弥勒市在编人员待遇进行发放。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察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所注册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六)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诚信报考。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公开招聘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考试任何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张老师:0873-6128835

  (二)监督电话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0873-612236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6122386。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