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是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促进和发展工会干部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会组织咨询、工会职工继续教育,开展相关专业培训、相关科学研究、相关学术交流、相关高等学历教育、相关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2023年10月底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京生源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规定的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条件。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遵规守纪;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五)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
请报名人员填写《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岗位名称按照《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备注栏要求填写。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至ghgyzp2018@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专业方向”。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9月8日前,登录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www.bjzgh12351.org)“公示公告”栏目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为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相关通知将在网站发布。
(四)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则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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