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中共荆门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荆门市计划引进硕士、博士高层次人才1213人,其中:事业单位420人(市直事业单位145人,县市区事业单位196人,荆楚理工学院79人),企业793人(在荆中央、省属企业6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荆门市2024年“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除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条件以发布公告为准;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单位的其它要求。
三、政策待遇
1.编制保障。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企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招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岗位设置聘用及认定的次月起,分别享受管理七级、八级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实际岗位待遇未达到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核增高层次人才特殊报酬绩效工资。
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入职后实行总量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卫健系统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已有的职称及其任职年限,给予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3.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人才津贴。
4.住房保障。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硕博人才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房,按相关政策规定,一次性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受理。硕博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到当期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和2倍。
5.家属安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提供配偶就业服务。属其他身份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经认定为“荆英卡”金卡(B类)以上非行政事业单位人才父母,随迁荆门定居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养老补贴,最多发放三年。
6.其他待遇。根据《荆门市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一揽子支持措施》(荆办发〔2023〕1号),对新引进人才在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医院、学校、企业招聘的硕博人才其它相关待遇以发布公告为准。
7.其他事宜。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按人岗相适、与原工作岗位性质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可具体面谈。
四、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招聘工作从1月下旬开始,6月底前完成。
1.发布公告和查询岗位
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报名人员可登陆查询《荆门市2024年“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2024年2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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