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河源市招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公
2024-01-27 16:05: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全市村(社区)“头雁”队伍在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等重点任务中担当作为,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对象和数量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每个乡镇(街道)设置岗位不超过1个。

  (二)招聘对象:各县(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村(社区)符合条件的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所有报考人员只限报考本县(区)招聘岗位。

  (三)招聘数量:全市共50名(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和任职年限:

  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现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任职至今)。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任职期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本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填写《河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一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受表彰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五)表彰加分:对任期内所获表彰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区)组织部门分别对比原件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复核认定,表彰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其中,国家级表彰加4分,省部级表彰(中央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加2分,市(厅)级表彰(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加1分。表彰须为党委、政府或所属部门授予个人,或本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获得的集体表彰。不同项目的表彰可以重复加分,同一项目表彰只计算最高级别的表彰,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准)。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从事“三农”工作、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笔试由市统一组织,在市区设考点。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通过适当方式告知考生,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准考证号、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根据成绩合格考生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由各县(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